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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加强普法教育 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1-09-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加强普法教育 守护绿水青山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吉林生态日”宣传周活动(一)

吉林生态日

  法院讯(闫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生态修复、构筑生态屏障,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吉林生态日”的决定》,将每年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

  为切实保护林区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有效普及宣传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开展,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月22日上午,在珲春市世纪广场举行由延边林区中级人民法院、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延边州工作专班联合主办,珲春林区基层法院、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局承办的首届“吉林生态日”宣传周——走进东北虎豹国家公园活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建生主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仲伟祥、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建设延边州工作专班副主任夏友照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

  启动仪式后,珲春林区基层法院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解答、发放法律相关书籍、手册、宣传单、悬挂横幅标语、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图片展板等方式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答疑解惑。

  活动现场气氛十分热烈,前来了解法律问题的群众络绎不绝,法官为咨询居民详细讲解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知识,普及了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并对所提出日常生活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咨询居民表示,现在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但对法律方面的了解和渠道并不多,这样的活动能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希望以后法院能够多举办普法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法官现场解答30余人次咨询。

  通过开展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拉进了政治队伍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提高了人民群众对保护野生动物的知识和意识,进一步认识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为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打下了良好基础。下一步,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发挥法院审判职能,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保护领域案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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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现行的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法》、《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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