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3人发帖诽谤深圳报业集团主要领导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3-01-20  来源:新华网-深圳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深圳新闻网

  深圳福田警方证实,近日深圳有3人因发布诽谤深圳报业集团主要领导黄扬略和相关同事的网帖等被行政拘留。其中一人为该集团内部员工。

  深圳报业集团严正声明

  深圳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室受本集团委托,就近期有关网络贴文诽谤本集团名誉一事发表如下严正声明: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在互联网论坛、BBS发贴形式,故意无中生有,主观臆想捏造事实,恶意诽谤我集团主要领导及有关职员,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我集团的声誉。2013年1月11日,深圳福田警方已成功侦破此案,3名被警方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员已供认了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违法事实,受到法律的惩罚。

  目前,大部分网站已删除有关诽谤贴文,但目前仍有部分网站论坛、博客,微博等保留或转发有关贴文,继续侵害我集团声誉,本法律顾问室要求某些门户网站、搜索网站、BBS论坛、博客、贴吧以及某些个人微博等所有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立即采取一切可能之措施,彻底删除损害我集团声誉的造谣诽谤、以讹传讹、恶意中伤我集团的贴文,否则,本法律顾问室将依法立即启动包括追究刑事责任在内的法律诉讼程序。

  联系电话:13316922329

  传真:0755-83904167

  电邮:szlawyer@sznews.com

  深圳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室

  2013年1月18日

中国法治新闻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