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合肥少女毁容案受害女孩周岩起诉索赔3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4-07-30  来源:法制网-新华网  字体大小[ ]

  新华网合肥7月29日新媒体专电 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合肥少女毁容案”近日有了新进展。被毁容女孩周岩的代理律师李智贤表示,周岩已拿到第3次司法鉴定意见书。根据鉴定结果,周岩要求致其毁容的陶某赔偿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合肥中学生陶某和周岩系同学关系,两人在交往过程中产生矛盾,陶某遂产生报复心理。2011年9月17日,17岁的陶某来到周岩家中将汽油泼向周岩,并点燃打火机将其烧成重伤,至周岩严重残疾。2012年5月10日,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陶某有期徒刑12年1个月。

  李智贤告诉记者,2012年3月至今,周岩已经接受了三次司法鉴定。第一份鉴定由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认为周岩身体构成两处5级伤残、一处8级伤残和两处9级伤残。因双方对鉴定意见未达成一致,2012年9月,蜀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进行第二次司法鉴定,鉴定结果与第一次大致相同。

  2013年10月,蜀山区人民法院委托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进行了第三次鉴定,此次司法鉴定主要是对被鉴定人周岩在北京治疗期间已经制订的治疗方案和产生的费用,以及后续治疗和康复所需费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周岩要求法院判令陶家支付各类经济损失共计328.97万元。其中包括已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鉴定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84.75万元,以及到2016年1月31号为止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144.22万元。

中国法制法治新闻网摘编王志斌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